在定制GRC线条构件时要注意以下要点:
设计要求及生产尺寸范围必须根据建筑物轴线尺寸、门窗洞位置、墙体转角变化情况和墙体伸缩缝(沉降缝)的位置等因素来确定每个构件的长度,使构件的连接缝位置与建筑物立面统一协调对称。且构件的大小适于制做与安装。
水平构件长度范围可在1.2—2.4m之间。建筑物转角处的水平构件须设计成阴阳角构件,不得使用构件切割拼接。阴阳角单边长度可在0.3—1.2m之间。纵向构件单根长度一般可在1.2—3.6m之间。直径大于800的柱子如运输安装具备条件,也可做成5—6m长,以避免或减少裂缝。檐线、腰线、窗台线、门窗顶套类的水平方向使用的构件须设置滴水沿或滴水槽,以防止产生水痕污渍。
本规范标准会根据国家蕞新的行业标准和客户不断丰富完善的要求而得到相应改进,以保证本企业规范标准始终在中国GRC行业发展中产品的品质保持优先地位,并带领GRC事业健康向前迈进。
1.本规范标准所规定的GRC装饰构件是一种承重的建筑部件与小品,适用于建筑内外饰面和环境景观制品。
2.本规范标准适用等级(优等)GRC装饰构件,采用预埋设计规格安装骨架、建筑密封胶填缝。
3.本规范标准规定了GRC装饰构件沉孔螺栓式安装方法,同时亦作为其它干挂法安装工艺的参考依据。
grc线条产品固的设置需满足下列或设计特殊要求。
1.当线条构件垂直高度小于180mm时,正常情况下,单条长度1500mm/条,固一般为4—5个;长度为1200mm/条,固一般为3—4个;长度为900mm/条,固一般为3个;长度为300mm/条—600mm/条,固一般为2个;具体应按安装设计图纸执行,特殊情况应视产品形状而定。
2.线条构件垂直高度大于180mm时,应逐一进行产品安装设计,可采用沉孔螺栓与预埋角码相结合形式;或者采用与预留铁烧焊固定相结合形式(烧焊固定一般在产品顶板悬飘宽度大于180mm和产品形状不适预留孔情况下采用,且预留铁在安装前作好防锈处理),按不少于两排,排距不大于200mm,点距不宜大于400mm原则设置固。
3.在收口或特殊非标准位置,线条长度不于300mm时,需视现场需要适当增加固且不少于2个,部分特殊件应和特殊处理和特殊订造生产以确保单条构件的安装牢固。
4.非线条产品的固设置根据以上固设置的间距、排距和排数原则,产品下订单生产时做好设计预留,安装时严格执行。
5.半圆柱以及涡卷托底,一般情况下采用预留孔安装,若产品形状不宜留孔时,除两侧预留钢筋(或角码)制安外,还须有M8*80规格的膨胀螺栓作受力点(或按设计要求设置角钢骨架)。
6.特大异型构件应先进行生产安装设计,包括角钢骨架和产品固的配置,以确保设计、生产、安装(现场)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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